监管再喊话融资信保业务,高管担责管控风险

2020-06-02 15:15   来源: 互联网

   

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以下简称“信保业务”)的风险把控不断趋严,近半个月监管部门两次“喊话”。继5月银保监会正式出台信保业务监管办法,从经营门槛、承保限额等方面扎紧融资性信保业务制度“篱笆”后,6月1日,北京商报记者独家获悉,近日银保监会财险部下发监管提示函,明确指出经营融资性信保业务现存的风险,同时再次强化压实高管责任,严格执行信保业务新规等。

事实上,作为近年来应运而生的创新型险种,信保业务正呈现爆发式增长。但随着相关市场及领域信用风险的增加,叠加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这一险种,尤其是具有融资性质的信保业务(以下简称“融资性信保业务”)背后所蕴含的风险,也引起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

           

01

重规模轻风险

个别险企保费增幅超两倍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近年来财险公司“王牌”——车险业务增速逐步下滑的同时,转型非车险业务成为了大势所趋,其中,应商业信用发展而问世的信保业务更是疾驰前进。

“根据非现场监管监测数据,今年1-4月,一些独立风控能力不强的公司,融资性信保业务大幅增长,个别公司增幅甚至超过200%,缺少风险认识、忽视风险管控、重规模轻风险等问题突出。”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透露。

的确,从过往数据看,2019年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累计1043.6亿元,同比增长17.49%,为财险公司非车险业务中原保险保费收入规模最大的险种。就具体公司而言,5家上市险企此前披露的“2019年成绩单”也显示出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增速之快。其中,财险“老大哥”人保财险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收入同比增长96.7%,太保财险的保证保险收入增速达60%,平安财险的保证保险也小幅提升5.1%。

但快速发展的背后,“后遗症”也逐步出现,例如有中小型险企受罚赔款,更有上市险企承保亏损加剧。上述负责人坦言,受今年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等因素影响,保险公司经营的融资性信保业务综合赔付率破百,行业整体承保亏损,少数财险公司亏损严重,投诉举报案件不断上升,个别公司出现舆情风险,甚至出现群体性事件、偿付能力濒临不足等情况。

一组同业交流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信用保险的承保利润为-20.63亿元,较2019年同期的-13.74亿元,亏损程度进一步扩大。而保证保险的承保利润更是由去年的盈利0.91亿元,转为亏损54.59亿元。从财险业务各险种的承保情况来看,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成为亏损最为明显的两大业务。

02

依赖助贷机构暴露三大风险

提升独立风控迫在眉睫

距离信保业务监管办法下发尚不足两周,6月1日,北京商报记者独家获悉,近日,银保监会财险部再向各财险公司下发监管提示函,明确强调开展融资性信保业务的要求和规范。

所谓融资性信保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为借贷、融资租赁等融资合同的履约信用风险提供保险保障的信保业务。例如,在常见的互联网贷款领域提供信用担保的信保业务,即为融资性信保业务。据某财险公司信保业务人士介绍,该业务主要涉及企业和个人的融资贷款,在信保整体业务中占比高达九成。

据业内人士介绍,当前融资性信保业务的风险主要集中在部分财险公司与助贷机构的合作模式。具体而言,一些经营融资性信保业务的财险公司独立风控能力不强,却心存侥幸开展业务,对借款人的风险审核管控,主要依赖合作助贷机构,以协议方式将核心风控环节委托助贷机构,并要求其提供相关反制措施或兜底承诺。

监管提示函明确上述合作模式容易引发三大风险,一是合作助贷机构盲目扩大规模,粉饰投保人信息,导致保险公司承保质量下降,赔付率不断升高;二是合作助贷机构销售不规范,财险公司难撇关系,造成声誉风险和投诉举报风险;三是保险公司难以掌握借款人真实信息,承保业务存在虚假、诈骗等风险,造成后续理赔环节出现诸多民事纠纷,严重侵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为此,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上述合作模式,财险公司应当加大对合作方管理力度,尽快压缩业务规模,按照《办法》相关要求,夯实内控基础,提升独立风控能力,切实防范业务风险。

03

问责敷衍了事、推诿扯皮行为

严格压实高管责任

“接到贷款公司推销人员电话,考虑到正好急用钱,就打算在该平台申请贷款,可在签订协议时,业务员告知本人必须要购买一份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家住重庆的何兵(化名)回忆道。

借款时遭遇信保产品捆绑销售的并非仅有何兵一例。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规搭售保险等乱象屡见不鲜。例如北京商报记者搜索发现,在聚投诉平台上,有关信用保证保险业务投诉事件有数90余起。

“一些财险公司在承保时未对履约义务人开展实质性风险审核,理赔时采取各种方式拖赔、惜赔或拒赔,发生舆情风险及群体性事件后不积极应对解决,不采取有效措施,事态严重才进行赔付,严重损害公司乃至行业形象。”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直言。

为此,监管提示函要求,各公司应当引以为戒,妥善处置存量业务风险,做好风险处置中的维稳工作,不得存在消极应对、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等行为。各公司高管人员应当增强责任意识,尽到勤勉义务,切实履行管理责任,承担风险处置不当后果的领导责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坦言,部分财险公司并不完全具备开展融资性信保业务的能力,但由于业务的压力太大,为了获得一些业务收入以及扩大市场份额,就选择采取不顾风险的扩张策略,这对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会带来很大的隐患。而强调高管人员的责任,就是通过公司治理来传导正确的指向,推动保险公司审慎经营。

“对出现无正当理由出现上述情况,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等风险的,监管部门将根据情节程度,依法依规对有关高管人员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也明确。

04

增量控制初见成效

业务开展仍需审慎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保险公司已开始主动控制旗下信保业务的增量。据中国人保最新一期保费收入公告显示,今年1-4月,在整体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2.9%的同时,信保业务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合计32.23亿元,同比下降51.4%。

中再集团董事长袁临江也曾在2019年业绩发布会上坦言,2020年在投资端影响比较大,资本市场受到剧大波动,包括境内、境外需要进行动态调整。信用类产品包括小额信贷保险产品会产生一定影响,接下来将会加大排查力度。

另外,从行业整体数据来看,当前信保业务的增量也已得到一定控制,据保险统计月报数据显示,前4个月,信用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57.85亿元,同比下降2.84%。4月当月,信用保险业务15.01亿元,同比下降3.66%。而在保证保险业务方面,原保险保费收入257.49亿元,同比增长4.75%,较2019年30.8%的同比增幅明显下降。

对2020年信用保证保险业务,某财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公司信保业务开展过程中成功接入了人行征信,通过借款人征信数据和外部第三方数据完善风险识别能力。同时,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将具有欺诈风险和逾期违约的借款人列入名单中,拒绝给予保险服务。

此外,公司对资产服务方(即助贷平台)以及资产筛选较为严格,考察因素包括成立年限、资产规模、风控能力、资产近一年数据表现、逾期率等。考虑到现阶段国家政策、监管规定、宏观基本面以及疫情等因素,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会审慎开展信保业务。

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指出,保险公司在经营保证保险业务时,应关注各行业和单个个体的信用风险,也包括相关性和集中度风险。同时,需要提升自身对所承保标的信用风险的判断能力,要穿透到底层;谨慎选择合作方,了解产业链;关注经济金融周期因素,适当保守。另外,服务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时也要关注风险,与其他优质机构合作。

而在朱俊生看来,受疫情影响,2020年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需求量或将比以往更大,但同时,企业现金流断裂的风险加大,信用风险事件也恐增加,使得信用保证保险的风控更加困难。在这种背景下,各家公司或将充分关注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存在的风险,业务规模增速也有望趋缓。“对于风控能力不足的公司,还是建议审慎地开展相关业务。”朱俊生如是说。


       


责任编辑: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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