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公司借壳标准首度明确
2020-04-18 18:25 来源: 互联网
科创公司实施重组上市,需满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为规范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核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首度明确了科创板公司“借壳”相关审核条件。
该审核规定明确,科创公司实施重组上市的,标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相应发行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前款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经审计的数值。
北京理工大学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冀认为,该审核最大的亮点是明确了借壳事项由上交所来审核,也首度确定了借壳的相关具体标准。
科创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所属行业应当与科创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且与科创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科创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按照《重组特别规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予以认定。科创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应当符合《重组办法》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股份发行价格应当符合《重组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
责任编辑: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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