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雄浑”审美形成中的民族心理作用

2020-04-18 18:47   来源: 互联网

从先秦“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到汉文字乃“天象所垂,河洛所吐”,到魏晋时期要求笔画横如“千里阵云”、点如“高峰坠石”、竖如“万岁枯藤”,书家无不充满对“雄浑”审美的钟情与推崇。“雄浑”作为审美范畴走进书法艺术,得益于民族传统心理对艺术的辐射、引领和干预,因为任何一种审美思潮都会打上民族心理的深深烙印。

民族惧悚心理,奠定“雄浑”审美形成基础

面对电闪雷鸣、洪水猛兽、疫情疾苦等极端力量,先民心存惧悚与惊恐,这种心理从遥远得渺茫难测的洪荒时代就已产生。但从制作“第一把石刀”“第一个陶器”“第一个图腾”,人类就已开始排解、抗衡这种极端的异己力量。当人们无法抵挡、匹敌之时,便产生尊重恐怖与怪异的行为,企图以恐怖来反击恐怖,祈求自身平安康宁,这正是早期艺术中多出现丑恶凶残形象的主要原因。西安半坡村新石器中期仰韶遗址出土的鱼陶器上,鱼造型圆目、巨口、露齿、扬鳍,面目可憎;先秦青铜器上的饕餮形象,个个狰狞粗犷,强悍丑陋;其他艺术如舞蹈、诗歌等,不乏使人“意夺神骇、心折骨惊”的负面形象。以难言的粗野力量、神秘的狰狞形象来唤发震憾,来克服惧悚心理,正是“雄浑”审美诞生的前奏。

基于这一民族心理和艺术渊源,早期书法弥漫着狂飙式的雄浑之风。诸如北魏碑刻,人们尽管评之“乱头粗服”“家鸡野雉”“草里惊蛇”,但又无不赞叹其强劲霸悍、刚烈浑厚的雄浑内质,正如清叶昌炽评北魏《鞠彦云》《吴高黎》两墓志时说:“寥寥短碣,森如利剑,可割犀象。”就是在南方古吴中一带,也有如《天发神谶碑》(亦称《天玺纪功碑》)等碑刻,其书体怪异莫明,张牙舞爪,南宋姜夔谓为“符书”,清郭宗昌讥为“牛鬼蛇神”,但这神秘形貌又透出无法让人抗拒的雄浑之气,森森然如武库之戈戟,凌然角锐而令人不可侵犯,清方朔《枕经堂金石书画题跋》对此一语中的:“予观其书,方折盘旋以隶笔而行篆体,戈长剑利中实乃弓燥手柔。”


责任编辑: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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