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取消险”别演变为“权益取消险”
国庆旅游高峰即将来临,旅游市场明显升温,"酒店取消保险等旅游保险产品也进入销售旺季。但也有消费者抱怨,一些在线旅游平台取消保险宣传,产品设置不规范,如" 不需要证明快到 ",但事实上理赔条件非常苛刻,理赔周期长,拒绝理赔是很常见的。
所谓 "酒店取消保险",是指在消费者(被保险人)成功预订酒店并支付预付款或定金后,如果因任何原因取消预订而导致预付款或定金损失的,保险机构应当在保险限额内按比例或甚至全额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取消行程意味着违约,损失预付款或押金,甚至赔偿责任。在 "酒店取消保险" 的情况下,消费者在取消预订时失去了一定程度的保护;从另一个角度看,"酒店取消保险" 也可以促进酒店及其他服务的市场周转,拓展保险业的发展空间。
然而,看似美丽的 "酒店取消往往会增加麻烦。一些在线旅游平台倾向于在页面上登广告" 不需要证明快速到达 ",而对消费者索赔的相关限制缺乏必要的指示和重要提示,人们很容易误解," 取消酒店 " 的理赔门槛很低,甚至为零。在实际的理赔过程中,有些旅游平台和保险公司要么相互推诿,要么找出保险合同中的苛刻条件,拖延支付。
依法,如果在线旅游平台或者保险公司在推广‘酒店取消险’的过程中发布虚假,夸大信息,误导消费者,即涉嫌虚假宣传或者发布虚假广告。经营者在签订格式合同时,应当承担提请消费者注意并说明格式合同的义务。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形式规定的,应当以重大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 安全考虑,风险警示,与消费者有重大利益关系。如果旅游平台或保险公司没有对 "酒店取消险" 的理赔条件进行明确,醒目的提示和说明,没有要求消费者重点阅读和关注理赔相关内容,甚至将预订酒店设置为默认购买 "酒店取消险",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格式合同的效力将存疑
要警惕的是,"酒店取消保险" 不能成为 " 权益取消保险,消费者应该留下更多的注意力,耐心地阅读保险合同的内容,避免混淆购买,市场、保险监督等部门以及消费者保险机构也应关注多重问题,通过访谈、行政指导、查处、公益诉讼等方式规范经营行为,促使企业增强自律意识和规则意识,为消费者创造更好的消费环境,纠正旅游和保险的发展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