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打架: 中创环保因信披违反规定收监管函
据报道,中创环保因来函和非法收取监管函。中创环保十号宣布,该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因违规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中创环保的一封信,2020 年 1 月 23 日,中创环保披露了 "2019 年年度业绩预测",该年净利润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2 月 28 日披露的 "2019 年度业绩快宝" 预计当年净利润为 62.231 亿元。在 4 月 22 日公布的 "2019 年年度报告" 中,中创环保公司该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2012.57 万元。与快宝在环境业绩预测和业绩中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预期净利润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已审计净利润相差很大,而且没有及时修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给时任中创环保董事会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怀忠的一封信,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 月,中创环保公司从其关联方上海角和上海购买了产品,交易总额为 905.84 亿元,占该公司 2017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43%。中创环保未能及时履行对上述相关交易的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王怀忠作为当时的中创环保董事会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上述违反中创环境保护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表示,中创环保和王怀忠的行为违反了 "创业板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要求它们充分关注上述问题,及时吸取教训,及时纠正,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深圳证券交易所还警告,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担保承担个人和共同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9 月 30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上述事项通知并批评了中创环保及其董事长王华晨、总经理董秀丽、财务总监王华。深圳证券交易所还表示,上述违规和制裁行为将记录在上市公司的诚信档案中,并向公众公布。